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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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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应及时给予抗结核药物治疗,合理化疗是治愈病人、消除传染和控制流行的最有效措施。化疗成败的关键是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病人合作,即严格执行在医务人员直接面视下的短程化疗,确保主治愈率,减少恶化与复发,加速结核病控制进程。 治疗方式以采取不住院方式为主,必须严格实施治疗管理。对少数伴有合并症和危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对抗结核药物过敏和/或有严重毒副反应的病人,可采用住院治疗方式。病人出院后应继续实施严格的治疗管理,直至疗程结束。 肺结核病治疗应采用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和全程用药的治疗原则。 抗痨药物及主要毒副反应: 药物名称 用法(成人,克) 主要毒副反应 异烟肼 0.3 肝毒性、末梢神经炎 链霉素 0.75 听力障碍、眩晕、肾功能障碍、过敏反应 利福平 0.45 肝毒性、胃肠反应、过敏反应 乙胺丁醇 0.75 视力障碍、视野缩小 吡嗪酰胺 1.5 肝毒性、胃肠反应、痛风样关节炎 利福喷丁 0.6(周1~2次) 同利福平 对氨基水杨酸钠 8.0 肝毒性、胃肠反应、过敏反应 丙硫异烟胺 0.75 胃肠反应、口感金属味 治疗方案: 初治菌阳病人:2HRZE(S)/4HR;2HRZE(S)/4H3R3;2H3R3 Z3E3(S3)/4H3R3; 初治菌阴病人:2HRZ/4HR;2HRZ/4H3R3;2H3R3 Z3/4H3R3; 复治病人:2HRZES/6HRE;2HRZES/4H3R3E3;2H3R3 Z3E3S3/4H3R3E3; 其中首选每类病人的第一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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