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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要每年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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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近日印发《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 法》,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本级执法机构和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 督执法情况,每年进行考核评议。 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卫生监督执法制度、卫生 行政许可、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处罚、举报投诉案件处理、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办法》对上述内容分别提出了相应要求,考核 评议的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档。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 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激励机制,对考核评议结果优秀的单位,应 通报表彰、奖励,不达标单位应当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在 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已办结的案件或者 执法行为确有错误,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 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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