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部2008年颁布的《营养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营养工作规范》以及东丽区具体的营养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在东丽区卫生防病站设置负责营养技术工作的工作小组,在东丽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营养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完成全区的营养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 在东丽区卫生局的领导下,负责全区的营养工作。
2、 负责全区(包括乡(镇)/社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及敬老院等相关机构)营养领域的技术管理、业务指导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3、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的工作任务,负责东丽区的调查点的工作。
4、 落实国家以及天津市疾病控制中心制定的营养监测计划与方案的具体实施,按照监测样本与质量要求完成监测任务。
5、 组织社区内的卫生院对当地居民的营养教育与指导工作。
6、 负责东丽区营养缺乏与营养失衡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7、 负责东丽区与营养相关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8、 承担东丽区的营养工作中的相关检测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营养检测工作任务。
9、 配合国家营养工作网络平台,建立东丽区营养领域的信息系统。
10、 总结年度营养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向东丽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提出营养问题的改善建议。
综上所述,东丽区卫生防病站营养工作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营养工作规范》的具体要求,并根据天津市卫生局以及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具体工作规划统一安排本区内的营养工作,并由设置专业人员负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开展、实施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工作进度,做好整理、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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